晋中地区高层住宅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方案
一、案例介绍
晋中地区某高层住宅项目,地上27层,地下1层,剪力墙结构,抗震设防烈度8度(0.2g),地震分组二组,场地类别为Ⅲ类;本场地为湿陷性场地,非自重湿陷性,2号湿陷性粉土,基础刚好落在2号土层中,本单体基础下湿陷性粉土厚度约4米,湿陷等级Ⅰ级,根据地方标准《湿陷性黄土场地勘察及地基处理技术规范》本工程为甲级,需要全部消除湿陷性。
二、地基处理方案选型分析
(1)本单体地质资料如下,红色阴影区为具有湿陷性的2号土层:
(2)原设计采用地勘报告推荐的方案灰土挤密桩+CFG复合地基方案,灰土挤密桩仅用来消除湿陷性,CFG桩用以提高承载力。要求地基处理后承载力不小于400kpa;灰土桩直径采用400mm,布置间距1000mm,灰土桩压实系数要求不小于0.97,桩间土挤密系数不小于0.93.CFG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950KN,混凝土强度C25,桩长23.5米,单桩承载力发挥系数取0.8,桩间土承载力发挥系数
取0.9,桩间土2号土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130kpa。
根据《地基基础处理技术规范》7.1.5-2条
计算出置换率为7.6%,算出桩间距1600mm,
灰土桩布置如下:
灰土桩总桩数为1491根,桩长4.5米,
CFG桩布置如下,1.6mx1.6m正方形布置,总桩数320根:
(3)经过我司介入,对原方案提出两个方向优化建议,一为由于灰土桩对地基承载力提高有显著作用,原设计并未利用,造成潜在的浪费,故建议考虑灰土挤密后的地基承载力由130kpa提高至180kpa,通过现场载荷试验验证确定,对应以下方案一及方案三;二为由于仅考虑消除湿陷性的话可考虑采用土桩挤密,节省材料成本,对应以下方案二。
(4)方案一:为增加强对比性,CFG桩直径采用原设计500mm直径,经过现场地基承载力载荷试验,经灰土桩挤密桩处理后地基承载力可达到180kpa,试验报告结论如下:
按以上参数设计CFG桩复合地基如下:
由于考虑了灰土桩对地基提高作用,按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》7.9条多桩型复合地基考虑,CFG桩直径采用500mm,长度23.5米,承载力特征值950kn,持力层为6号粉土层,桩身混凝土强度采用C25可满足要求,根据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》7.9.6-2条以及7.1.5-1条
计算出置换率为6.4%,算出桩间距1750mm,
最终CFG桩布置如下:
总桩数275根
方案二:土挤密桩(仅消除湿陷性),土挤密桩对地基承载力提高有限,故采用此方案仅考虑其消除湿陷性,不考虑承载力的提高,要求桩体内平均压实系数不小于0.97,桩间土平均挤密系数不小于0.93,土桩直径采用400mm,间距1000mm,长度4.5m,总桩数为1491根,布置同原设计。CFG桩直径统一采用500mm,桩长23.5m,由于地基承载力没提高,设计均同原设计。
补充方案三:灰土挤密桩+400直径CFG,桩间土承载力提高至180kpa,这一点同方案一。
灰土挤密桩布置同原设计,400直径CFG桩长24米,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取800KN,
根据《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》7.9.6-2条以及7.1.5-1条
计算出置换率为4.8%,算出桩间距1600mm,
,布置与原设计方案一致,仅仅是桩直径由500mm调整为400mm,桩长由23.5米调整为24米。
补充400直径单桩承载力计算如下:
经复核桩身强度采用C25满足计算要求。
三、各方案成本分析
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综合单价,对各方案进行成本测算,结果如下:
四、结论
通过以上对比分析可知,对于晋中湿陷性黄土地区,当采用全部消除湿陷性时,(1)当无法考虑灰土桩对地基承载力提高时,优先选择土桩挤密消除湿陷性比较经济,即方案二的做法;
(2)当考虑灰土桩对地基承载力提高作用,如本项目地基承载力至少可提高50kpa,此方案经济性比较优异,本单体建筑占地面积为515平米,地基处理费用为67.3万元比原设计(未考虑地基承载力提高)节约约9万元;
(3)从以上分析可知当有条件采用400直径CFG桩时,相同条件下比500mm直径桩经济性要好很多。
故针对晋中地区,对于湿陷性场地,高层住宅优选灰土桩+CFG桩地基处理方案,CFG桩直径采用400mm,并考虑灰土桩对地基承载力提高作用,有较大的经济性。